50 多岁钢琴教师代女士,2009 年行子宫肌瘤摘除微创手术后,身体多个器官受损,不到一年做 6 次手术补救仍四级伤残,两年多历经 7 次大手术、8 次全麻,现以住院病人身份治疗,身心俱疲,遂索赔 61 万。
一次微创手术带来的噩梦
手术后的一系列并发症
2009年2月,50多岁的代女士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下称昆医附一院)进行了子宫肌瘤摘除手术。手术第二天,代女士便出现腹部胀痛、呕吐、发烧等症状,呈半昏迷状态。随后,发现左肾积水,经由尿道在左肾中放入双J管引出积水,但手术失败,导致大小便会从阴道流出。
经检查,发现代女士的直肠和膀胱都有了漏口,随后进行了直肠改道手术,在右腹部造瘘口(人造肝门),粪便从该瘘口排出。然而,术后代女士又反复出现严重腹胀腹痛,出现肠梗阻症状。
持续的痛苦与治疗
“一个并不复杂的微创子宫摘除术,却导致了后续一系列的问题,给我的身体、心理和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让我曾经痛不欲生。”代女士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经历了7次较大的手术,仅全麻就8次。直到现在,她还一直以住院病人的身份在该院治疗,连穿、脱衣服都需要他人协助,经常失眠、晕倒,手术的创口时时作痛,身体上的伤疤触目惊心。因她的肠还在粘连,大便紊乱、小便排不净,“稍不注意,尿随时都会溢出来,我天天都要垫着卫生巾。”
四级伤残与赔偿要求
代女士委托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她此次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是,膀胱、输尿管、直肠等多个器官受损严重,构成四级伤残。随后,她向该院医务部递交了鉴定材料并提出赔偿要求,包括进行适当赔偿和院方出具书面道歉。在对赔偿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代女士一纸诉状交到法院,索赔61万。
医院的补救措施和态度
昆医附一院妇科为了把这次手术的伤害降到最低,也千方百计采取了各种补救措施,给代女士和家人心理上多少带来些安慰。但当代女士提出赔偿事宜时,院方的态度却让她非常失望。
代女士的遭遇引发思考
代女士的遭遇令人深思,医疗事故的发生不仅给患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同时,患者也应该了解自身的权利,在出现医疗纠纷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代女士因子宫肌瘤小手术致身体多器官损伤,历经 7 次大手术、8 次全麻,如今四级伤残仍在治疗。多次手术给她身心带来巨大痛苦,虽医院采取补救措施,但其索赔 61 万遭拒,事件引发对医疗安全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