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多数家庭为独生子女家庭,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少夫妻希望生育二胎。北京市二胎政策已出台,规定了多种可生育二胎的情形,具体如下。
北京市二胎政策内容
一、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情况
1. 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3.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5. 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7. 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8. 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9. 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二、其他特殊情形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申请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双方,需要向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注意事项
1. 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2. 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请关注相关政策更新。
3. 申请二胎生育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
北京市二胎政策明确了多种可生育二胎的情形,涵盖了子女健康、夫妻身份等多方面。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为有生育需求的家庭提供了依据,让他们能更好地规划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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